您的位置:首页>频道 > 财经 >

泉州出台《实施方案》立足市场监管职能 破解优化营商环境的“拦路虎”

2021-06-17 14:34:18    来源:泉州晚报

近日,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标国内一流标准,补短板,找差距,出台《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进一步优化泉州市营商环境,持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。

《实施方案》围绕优化营商环境,提出三个方面工作举措:一是聚焦准入与退出,提出减少材料、简化环节、压缩时限、简政放权等12条工作措施,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;二是着眼热点与痛点,提出推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、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、加强涉企收费检查及知识产权保护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等10条工作措施,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三是紧盯创新与发展,提出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、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、推动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等4条工作举措,扶持与培育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。

值得关注的是,此次《实施方案》中提出的“食品生产许可清单管理制度”和“首违免罚制度”较往常有较大的突破。以往,只要生产的食品类别发生变化,都需要进行现场核查。如今,实行“食品生产许可清单管理制度”后,生产许可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发生变化的(即品种明细发生变化),属于《食品生产许可清单》中可互增的,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,免于现场核查,大大方便了申请人。

“首违免罚制度”即制定《泉州市市场监管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》,对清单中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,首次发现的,免予处罚。适用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违法行为情节轻微,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,具备整改条件,属于首次违法,且当事人无主观故意,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的。“首违免罚制度”给予当事人改正的机会,更具人性化。

《实施方案》立足市场监管职能,围绕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,优化政策落实,完善监管机制,增强服务意识等关键领域,着力破解优化营商环境的“拦路虎”,不断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库进行“升级迭代”,为我市经济跨越发展助力。

关键词: 市场监管 营商环境 监管职能 金融服务

相关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