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浈江区检察院紧盯群众操心事烦心事 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

2023-08-16 10:35:02    来源:韶关新闻网


(资料图片)

“没想到买到伪劣产品后真的能领到10倍赔偿金,感谢检察院为民办实事、办好事,保障我的权益。”近日,张女士将一面写有“怀爱民之心,办利民之事”的锦旗送至浈江区检察院(如下图),感谢该院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据悉,张女士是该院办理的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受害消费者之一。 

今年,浈江区检察院办结一起销售有毒有害减肥药案件,指控谭某某、陈某某构成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,诉请判令二人共同支付销售价款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,共计1134690.5元。浈江区法院作出判决,对检察机关的诉求全部予以支持。  

判决生效后,部分惩罚性赔偿金执行到位,存入辖区公益诉讼专用账户。此时,消费者张女士因服用涉案减肥产品身体出现不适情况,想要维权,多方周折后了解到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公益诉讼帮助消费者维权,遂联系到浈江区检察院,提交了申请书,并提供了购买5000余元涉案产品的佐证材料。  

为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浈江区检察院经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,确认情况属实后,就惩罚性赔偿金管理与使用以及其本质属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,认为根据最高检等七部门印发的《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座谈会会议纪要》文件精神,惩罚性赔偿金的管理使用坚持用之于公益原则,依法统筹用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,可以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,按10倍标准将已执行到的部分惩罚性赔偿金5万余元退赔给张女士。同时,为探索建立公益诉讼专项资金如何更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机制,浈江区检察院与浈江区财政局沟通协作,联签公益诉讼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机制,规范管理与使用流程。日前,执行到的惩罚性赔偿金已退赔完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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